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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何显现这一科判当中,从遮破的角度讲了名言谛的三种法相,也即未经观察似乎存在、生灭之本性、具有功用,具足这三种条件的法就可以承许它是世俗谛。比如一个瓶子,在胜义谛中观察时,它的本体一丝一毫也不成立,未经观察时似乎实实在在存在,这是第一个法相;瓶子本来是即生即灭的本性,并非常有,这是第二个法相;所谓的瓶子具有盛水等功用,也具足了第三个法相。除这三个条件以外,外道承认的常我或者名言中也根本不存在的石女儿、兔角等,在此处不能成为真正的名言之法。 其中第一个法相,未经观察时似乎显现存在,前面已经作了宣说,下面也会有一些说明,但没有作广说。第二个法相,一切诸法皆为生灭之本性,这一点通过破除常我的理证足可证明,此处引用因明的无观待因和有害因来论证这一问题。以上已经讲了无观待因,一切诸法的本体,不需要观待任何法,在显现的当下刹那灭亡,通过河流的比喻可以理解这一道理。 对于瓶子来说,它以前具有盛水的功用,现在已经被铁锤摧毁了。这种说法,实际只是从瓶子原先的相续被遮止的角度称为毁坏,其实并没有真正的毁坏。 当然,在未经观察时,铁锤摧毁瓶子存在,用智慧对治所断也存在,但真正通过观察,所谓的对治与所断二者接触或者不接触都不合理;瓶子与铁锤两个接触和不接触也不合理。为什么呢?以铁锤摧毁瓶子的时候,不接触肯定不行,否则东山也应该摧毁西山。如果接触,是有间隔的接触还是没有间隔的接触?如果承许无间隔接触,瓶子与铁锤将融入一体,但这一点绝对不能安立。 相违的物体积聚在一起时,另一个相违物体的相续不能再继续下去,就叫做已经摧毁了它。比如相续的烦恼依靠智慧可以断除,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大德认为被毁坏的法是所断;有些称其为将来的灭法,将来会把它断除。其实从这两个方面都可以解释,见道一地菩萨的智慧可以断除一地菩萨的所断,而智慧生起来时,以前加行道和资粮道的所断再不可能延续,所以可以说它灭了。那么,智慧和所断二者接触不接触?对此不必观察,即使观察也得不出结论,否则就不是世俗谛而是胜义谛了。 所谓的灭法,是未来将生的法需要断除,还是即将灭的法要断除?以瓶子为例,从名言角度,可以说即将灭的法断除,或者将来要产生的法不会再产生。 现在有很多人认为:世俗中应该成立一个法,如果没有成立,这些法为什么能够显现呢? 其实这是对中观、因明没有通达的原因,因为对世俗谛根本得不出一种真实的结论。《量理宝藏论》中也讲到一些比喻,比如很多水积聚在一起,可以称之为一桶水,这是以眼识作为标准,那么瓶子中存在很多很多的微尘,这些微尘以眼识根本见不到,未见到是不是就成了非量呢?并非如此。法称论师在《定量论》中说:以对人们具有利害的界限为标准,即是观现世量。 从最究竟的角度来讲,名言中瓶子的无常,就像外面的河流一样,瓶子的本体也是一天一天、一刹那一刹那地一直毁灭,但我们以眼识根本看不到。那是不是现量没有见到呢?眼识所看见的只是一个假立的相续,因此在表面上暂时可以安立一个量。但从最究竟的圣者智慧来讲,这种量在净见量面前根本不能成为量,尤其是入根本慧定或者用胜义谛进行观察,凡夫众生的所见所闻全部都是非量。 当然,释迦牟尼佛在《三摩地王经》中说:“眼耳鼻非量。”这并不是指胜义谛当中,胜义当中远离一切戏论,任何人都不会承许它是量,应该在名言中以智慧观察时,现在所见所闻的都不是量。 有关这些方面,大家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不能仅仅依靠文字,应该跟道友们一起探讨。平时自己一边看书也要一边思维:一切万法到底是不是无常,是不是刹那性?了知一切法都是刹那性,对中观无生的道理会生起一定的信解。为什么呢?因为它在名言中也是刹那性的,并非真实之法。 大家一般对粗大的无常很容易明白,比如春夏秋冬、今天明天等变化,但是对细微的无常,只有通过因明和中观的推理才能了知。如果通达了最细微的无常,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广释》中说:这就是证悟空性的一种方便法。因此,名言中柱子的刹那刹那变化,以眼识虽然见不到,但依靠无观待因进行推测,可以了知柱子是刹那生刹那灭的,根本不存在丝毫可以停留的机会。在这方面生起信解非常重要。 作为铁锤来讲,它并不是真正毁灭瓶子的因。对此如果详细观察,铁锤所毁灭的到底是铁锤本身、碎片还是除此之外的他物?第一个,铁锤自己毁灭自己是绝对不可能的,这在此处也不能成为辩论的主题。那么,以瓶子作为近取因、铁锤作为俱生缘,瓶子的相续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以此可以说铁锤是碎片产生的因,又怎么会成为摧毁瓶子的因呢?不应该成为。因为原来的瓶子是什么材料制成的,现在那一原料无有损害,只不过是结构改变了而已,瓶子本体上存在的事物依然存在,所以说铁锤是产生碎片的因,并不是摧毁瓶子之因。 很多人认为:这不可能吧!没有铁锤的话,这个瓶子依旧“健康生存”着,但是以铁锤的作用,瓶子从原来可以起功用的有实法已经变成无实法了,依靠这种因缘才产生了碎片。 对方认为:同一个时间当中,既产生了有实法又产生了无实法。这是非常可笑的一种说法。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不可能分别成为铁锤所作的对境,做出碎片这件事不可能变成摧毁瓶子的因,就如同造柱子不可能摧毁瓶子一样。因此,可以说依靠铁锤做出了碎片,却不能说瓶子是以它来毁灭的,为什么呢?你认为此二者他体的缘故,这样一来,不能承许做碎片的同时毁灭了瓶子,否则,做柱子的时候瓶子也应该毁灭,你说在造作某他体法的同时摧毁了另一法之故。 这时,有人会想:铁锤主要的作用是打破瓶子,碎片就像烧火的灰尘一样是自然而然产生的。 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倘若如此,陶师应成为摧毁泥土者而并非造瓦罐者,因为他已经将原来的泥土摧毁了,但人们通常会认为陶师是做瓦罐的人,所以,你们的说法实在有些过分。 因此,瓶子不存在的无实法是依靠铁锤等因来造作的说法,实际已经承认了以因没有做任何法,就好像“看见石女儿、兔角”与“什么都没有见到”这两种说法意思相同一样。瓶子的毁灭实际是一种灭法,此灭法以铁锤来作与铁锤什么都没有作,这两种说法完全一样。 通过上述观察,大家可以明白一个道理:一切万法只是在遇到某一种因缘时,其相续再无法延续下去而已,但实际上,不论遇到外缘还是没有遇到外缘,事物本身都在刹那刹那改变。 人们在比较粗大的概念中认为:瓶子原来是好的、常有的,遇到铁锤时瓶子被摧毁了。实际这种观点根本不能成立,《释量论广释》、《量理宝藏论》的颂词和讲义当中都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推理的方式与此处基本相同。 最强有力的推理方法,就像前面所说青莲花瓣的比喻一样,任何一个法从形成的第一刹那到第一百个刹那之间的推理方法非常尖锐。通过这种方式,大家应该明白:一切万法都是无常的,自己所见到的外境以及自己的心识都不是真正可靠的法。 我们经常会想:外境也许不存在,但我的心应该常有吧!实际上,心也是前刹那后刹那不断变化的,在前刹那与后刹那之间,依靠我们的分别心虽然可以假立一种间隔,并将其指定为“我”。对于这样五蕴假合的“我”进行观察,过去的我肯定不存在,因为过去的我在现在一点一滴也找不到;未来的我根本没有产生。那么,现在的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即使我正在说话的当下,也可以分成千万个刹那,中间这个所谓的我究竟如何存在呢? 真正抉择无我的话,有时不需要以胜义理来观察,就连名言中,所谓的我也是与龟毛、兔角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众生相续中存在一种迷惑因,以此才将不存在的法认为成存在、不存在的相续认为成存在,这就是我们的错误。所以,麦彭仁波切的教言的确非常殊胜,希望大家通过这些观察方法真正通达其中宣讲的道理。 下面讲有害因。 以大自在派为主的个别外道认为:大多数乌鸦是黑色的,也有个别乌鸦是白色的,同样,大多数有实法是无常的,然而像大自在天等个别有实法应该是常有的。 对于这一说法,通过推理的方式进行破斥:无论任何法,如果是不具有次第性或同时起作用的常法,就决定不是有实法,犹如虚空一样。 在这个二相推理中,首先确定了“凡不具次第的常法就绝不是有实法”这一点,而具有功用能遍于一切有实法,因此,不具足功用的常有自在天绝不会成为有实法。 上面这一推理可以说明:任何法如果有功用,就必然是次第性与刹那性,而常有的法不可能存在变化的缘故根本无有功用,因此不可能是有实法。大家应该明白:只要是常有就必定与是有实法相违,所谓的有实法与常有不可能有并行不悖的情况。 恒常的有实法在万法之中不可能存在,任何存在的有实法也不观待任何他因而是刹那毁灭的,这一点依靠理证完全可以成立。所以,应该清楚:在所知万法的整个范围内不存在一个恒常的有实法。 那么,不具备功用的虚空等法是如何安立的呢? 所谓的虚空,实际仅仅是对遣除其他有实法这一分假立为有而已,其本体根本不可能存在。比如这个房间里面没有任何东西,由此安立为虚空;所谓的柱子不存在,因此叫做无柱,除此之外根本不存在一种实质性的法。 法称论师在一些因明论典中经常用虚空作为常法的比喻,原因是什么呢?并不是虚空的本体存在才如此安立,而是从非无常的角度来安立,实际并非说真正具有一种常有之法。《量理宝藏论》中也说[1]:法称论师只是对遮破无常称为常有而已。 通过以上的有害因和无观待因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任何一个法,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产生就意味着毁灭。 很多人认为:第一刹那产生,第二刹那安住,第三刹那才灭尽。 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具有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但实际上,这只是假立的一种说法而已。任何一个法,“生”的本性就是“灭”,除此以外,根本没有一个安住停留的时间,这一点在《中观四百论》中观察得非常清楚。 “生”的本身就是“灭”,这是名言中至高无上的一个结论。在这里摧毁的是大多数凡夫相续中的邪见,大家应该了知万法无常的道理,不仅从理论上了知,而是在内心深处有所体会,真正生起这种定解的话,对于无常法才会有一个新的认识。否则,不要说大圆满和大手印的境界,甚至名言中万法无常的概念还是模模糊糊,这是肯定行不通的。 如果通达刹那刹那无常的道理,依靠这种理论,也就可以了知能作的作者以及所作的业均为无常的道理。因此,所谓的造业者与所造的业在没有观察的情况下可以存在,只要详细观察就会了知它也是无常的。 很多人都在问:为什么对因果不能观察?为什么因果二者接触、不接触都不合理? 以青稞为例,青稞的种子在果产生以后如果可以安住一段时间,那么说它与果接触也可以,但是它的本体在果产生的当下就已经毁灭了,根本没有与果“交谈”的机会。同样,任何一个法,通过细无常的道理进行观察,想要在万法虚妄的本体上找出一个真实的接触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不需要通过胜义量观察,单单以名言中无常的道理来观察,因果无论接触不接触都不可能产生,只不过是如幻如梦的因缘具足时,它的果自然而然会引发,就像火的热性一样,这是法尔理,也叫做自然规律,这一点谁都否认不了。 对于这样的因果规律,大家应该生起信心。当然,比较甚深的因果,唯有佛陀的境界才能了知,所以,在《毗奈耶经》等经典中也说:有些外道因为不知道前世后世的细微因果,于是产生了常见和断见。所以,我们必须依靠佛陀的教言无误安立因果以及名言实相,以此方能遣除耽著世间、常法等颠倒的妄念,并且轻而易举通达无实空性的道理,也可以说,无常观是世俗和胜义当中一切白法功德的来源,释迦牟尼佛在四法印中宣讲万法无常的原因也在这里。 世尊也亲口说过:“一切足迹中,大象迹最胜,一切想之中,无常想最胜。”有些人说:大象的脚印像大莲花一样非常庄严。也有些论师解释说:大象具有一定的智慧,它不可能进入悬崖等险地,人们跟随大象的足迹就会很安全。无论如何,释迦牟尼佛说:在所有的足迹当中,大象的足迹最殊胜;在所有的观想当中,观无常的功德最大。《开启修心门扉》、《札嘎山法》当中观修无常的方法讲得比较多,大家可以经常观修,一定要在自相续中生起万法无常的定解。 三、能起作用之理:正如兔角等除虚名之外自本体少许也不存在一样,一切无实法均与之相同,仅仅是遮遣有实法而已,所谓的自主成立一丝一毫也是无有的,因此,虚空等不能起作用的法,即使以名言量也无法证明其存在。 大家应当了知无实法本不存在这一道理,而人们在名言中追求、取舍、言谈的全部都是有实法。因此,本论的五个特点之一,就是将名言法安立为起功用的法。 虽然存在假名言这种说法,但它并不是有实法,如同假人不能做真人的事情一样,而虚空等无实法是根本不存在的法,所以,人们在取舍的过程中,应该对有实法进行判断。因明当中讲到:对境唯一是具有自相的法,所谓的总相只不过是在取境的方式上安立而已,不能成为真正的对境。《量理宝藏论》中也说:“所量唯独一自相。”所以在因明当中,不管现量还是比量,所衡量的对境唯一是自相的法,在这里也就是指起功用的法。如云:“如若建立一,依彼置他法。”也就是说,在建立柱子、瓶子等一法时,依靠它能够产生眼识、鼻识等,其他的法对它来讲也就是不起功用的法,所以暂且将之放置一旁就可以了。 第八十六课 163、什么是无观待因和有害因?它们之间的差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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