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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狐禅—从修行中升级

  作者: 觉悟佛教网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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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狐禅是一则著名的禅宗公案,《五灯会元》(卷三)、《从容录》(第八则)、《联灯会要》(卷四)、《虚堂智愚禅师语录》(卷五)、《宗门统要续集》(卷四)、《永元和尚颂古》等都有记载,各处文字稍有出入,其中《无门关》的原文是:

百丈和尚凡参次,有一老人,常随众听法。众人退,老人亦退。忽一日不退,师遂问,“面前立者复是何人?”老人云:“某甲非人也,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因学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某甲对云:‘不落因果!’五百生堕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贵脱野狐。遂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作礼云:“某甲已脱野狐身,住在山后。敢告和尚,乞依亡僧事例!”

现代文:

一日,百丈禅师说法圆满,大众皆已退去,独有一老者逗留未去,禅师问道:“前面站立的是什么人?”

老者答道:“我某甲不是人,实系一只野狐,过去古佛时,曾在此百丈山修行,后因一位学僧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我某甲回答说:『不落因果!』因此一答语,我五百世堕在狐身,今请禅师代一转语,以希能脱野狐之身!”

百丈禅师听后,慈悲的说道:“请问!”

老者合掌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百丈禅师答道:“不昧因果!”

老者于言下大悟,作礼告辞后,第二天百丈禅师领导寺中大众到后山石岩之下洞内以杖挑出一野狐死尸,禅师嘱依亡僧之礼火葬。

当在盛唐的时期,禅宗大行其道。百丈禅师在江西的百丈山开学说法,座下学僧听众不下千人。在听众中,有一个白发老翁,天天都来,而且都是最后离开。长期如此,引起百丈禅师的注意。有一天,百丈说法完毕,大家散去,这个老翁还没有走。百丈禅师就特别过来问他,你为什么每次都迟迟不忍去,应该是别有问题吧?老翁听了就说:“我正有一个重大的疑问,请师代我解脱。”

百丈就说:“你问吧!”老翁说:“我在五百生以前,也是一个讲佛法的法师。有人问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就答他说:‘不落因果。’因此果报,堕落变成野狐的身命,不得解脱。请问大师,我究竟错在哪里?”

百丈禅师听完了,便说:“你再问我吧!”那老翁就照旧重复原句向百丈禅师请教。百丈就很严肃地大声说:“不昧因果。”这个老翁听了这话,就很高兴地跪下来拜谢说:“我得解脱了!明天,请老和尚慈悲,到后山山洞里,为我火化这个身体。但希望您老人家不要把我当作异类。请你还是把我当五百生前一样,用一个出家人的礼仪,烧化我吧!”

百丈禅师点头答应了。第二天,百丈空起正式僧服的袈裟,告示大众,跟我到后山烧化一位亡僧。大家听了很奇怪。结果到了后山,在一个山洞里,百丈拖出一只死去的狐狸,身体如刚生的小牛那样大,亲自举火,依出家人的礼法烧化了它。

《原本大学微言》南怀瑾

A、心定:法由心生,野狐也有佛心。无论因果,自去修行即可。有着自己的追求,何必去管什么因果,修行本身就是乐事。

B、归正:如何从“野”到“不野”,除了自悟外,还需要进一步从学习。大师者亦众人也,众人者亦大师也。

C、考证:一字之差,太容易了。只有从不同的内容中去印证才能慢慢悟道。有时,道可能并不在大师手中。只是大师更立于善于发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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