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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观本住品 第九

《中伦》讲记  时间:2018-04-02   作者: 智谕法师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中论讲记:观本住品第九

  外人他认为法应该有本住。首先,很直接的一个观念,我们可以认识到,他落于有法。

  我们先站在他的立场讲:怎么说有本住呢?无量劫以来,我们生死不断,往无量劫以后,还是生死不断。外人这个思想就产生了,他认为有不断才有生死,没有不断,怎么会有生死呢?这个不断就是本住,他们假立一个名字叫神我。

  他不知道,不断是无性,生死是随缘。我们不可说有无性才有随缘,你要是执着有法,就错了。无性没有嘛!正因为没有才生死,正因为生死才是没有。《心经》讲明了,色即空,空即色嘛!

  所以他说: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本住,外道就叫神我。他说神我先有,才有眼耳诸根、苦乐诸受。如果没有神我的话,谁有这诸根、苦乐诸受呢?所以他说:「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先有神我了,才有这个法。

  我们要认清,这是他错误的观念。你看《中论》要分清,要不然,分不清的话,就糊涂了。

  「眼耳等诸根」,这是外人说的。「苦乐等诸法」,「苦乐」实在说就是后文讲的受。「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这个叫神我。

  虽然佛经上说:「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这是说它空啊!换句话说,缘根尘有识,根尘识三事和合叫触,触空啊!不可执为定有。

  比如缘根尘生于识,不对的!不入空法,就会不到佛的意思。

  那我们问,根中有识没有?假使你认为根中有识,那不必等到再和六尘相缘了,根中已经有了嘛!所以根中没有。

  尘中有识没有识?尘中假使有识,不必和根相缘,它自己有了,所以尘中也没有。尘中有识,不对。

  那根没有、尘没有,两个没有,加起来怎么会变成有?

  佛的意思是说无生法,不可执着定有。

  譬如我们举个例子说,识是见。我们可以说,缘于眼色生于见,这是假立的,无生法。就是真空妙有,妙有真空。

  你说眼和色和合生见,不合道理!这个见,在眼中有没有?如果说有,那不必和色和合了。所以眼中没有见。眼中有见的话,有你我也见你,没有你我也见你,因为我的见,在我眼中就有了嘛!见也不在色中,如果见在色中,应该色见我,怎么我见色呢?眼中没有见,色中没有见,和合了还是没有见。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苦乐等诸法就是受,后文有说出来的。如果眼耳诸根都有了,「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本住就是神我。「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我们今天讲到这儿。

  上次讲了两颂,为了大家明白,我再从头讲。这两颂是外人问的,他说的理由,他说:「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谁有的呢?我有啊!苦乐等诸法,谁受呢?我受啊!他这个我是神我,是先有神我,后有眼耳鼻舌身意。苦乐呢?有我在以前,有我以后才有苦乐之受。这个我既然先于六根,先于苦乐,所以他是神我,︿本住品﹀就是讲神我。

  上次和大家讲,是以生灭、不生不灭讲。生灭不断,这个生灭跟着谁有呢?不断才有啊!有不断才有苦乐之受啊!今天讲的,他讲两个角度,大家思惟。

  下面一颂说:「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若没有我,谁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法呢?「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这一颂他说出来,神我是先有。我们大家了解,本住他就是说神我。

  各位想一想,是不是有这个道理?没有我,谁有眼耳鼻舌身意?没有我,谁受苦受乐?应该有神我吧!这是外人的观念。

  以下论主就破他了,我们看论主怎么破法。论主先以第一个角度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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