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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上人:犯邪淫罪,如生人间,要得这两种果报

  作者: 未知  来源: 网络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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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淫是不正当或违背法律的性行为。即非己妻而用某种手段引诱他人妻,或用强暴凌辱他人妻,而达到性行为的满足,这都是犯下了邪淫的罪恶。

  古谚云:“万恶淫为首,死路不可走”,意思是在万般的罪恶中,以邪淫为罪魁祸首,我们千万不要去犯邪淫的罪。犯此罪恶,是自找死路。

  犯上这罪,死后堕三恶道中,受完一切罪报后,如生人间,要得两种果报

  一者妻不贞良,因为他曾使别人的妻子不贞良,今生也要受自己妻子不贞良的果报。

  二者得不到如意的眷属,总是眷属不和,没有幸福。

  恭录自《大方广佛华严经》十地品 浅释

  在因果律上,

  犯淫邪者最严重

  学佛法最终目的就是要了脱生死,古德云:

  爱不断不生极乐,罪不重不生娑婆。

  不断除情欲的话,是不可能了生死的。《楞严经》上云:“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及“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淫欲”为生死的根本。所以上人一生倡不邪淫、不淫欲,一直到他老人家圆寂前一年,仍不断地重呼:

  人生于色,死于色,如此而已。

  上人说万佛圣城是很古老的,仍然采男女分校的制度,就是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守规矩,不邪淫、不堕胎、不吃避孕药。因为这个“色欲”是使这世界变坏的最重要因素。上人说:

  男孩子要到二十五岁以后才找对象,女孩子要到二十岁以后才可以找对象。

  倘若你不能断欲去爱,你就是出家了八万个大劫,也只是在佛教里混光阴,吃造业饭。

  现在报纸每天都是些杀盗淫妄的犯罪案件,尤其“杀”跟“淫”,更是泛滥,上人说:

  在因果律上,犯邪淫者最严重,其惩罚尤为凌厉。根据因果律,一个人生前曾邪淫多少次,死后就会有把大锯子,把人从头顶锯到脚尖多少次;生前曾结婚一百次,死后便分开一百份。

  在《印光大师文钞》中对“邪淫”的事,大师更有严厉的说词 :

  至于邪淫一事,无廉无耻,极秽极恶,乃以人身,行畜生事。现生已成畜生,来生便做畜生……邪淫之人,必生不贞洁之儿女……或手淫以戕身命,此人纵不邪淫,亦当堕大地狱,从地狱出,或作母猪母狗;若生人中,当作娼妓。……

  有人也许会怀疑祖师的开示有“言过其实”,或“矫枉过正”的嫌疑,其实不然。正因为末法众生已造恶到非以“过正”,不足以“矫枉”的地步。祖师的开示,必有他特别的用意,我们不必加以怀疑或揣测,这也是老子“正言若反”的哲学。

  恭录自《宣化老和尚追思纪念专集(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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