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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焚化遗体的意义所在

  作者: 印光大师  来源: 未知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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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焚化遗体的意义所在

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著,不能证得。究其原由,总因不了真如妙性。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既已认贼为子,遂致背觉合尘。从此根尘互粘,人我敌立。起惑造业,轮回六道。经尘点劫,莫能解脱。大觉世尊,愍兹剧苦。施大法药,令修四念处观。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及余正勤,如意足,根,力,觉,道,三十七品法门。

虽根有利钝,乘有大小,莫不皆以四念处而为根本。良以四观若成,则我执即破。我执既破,则五蕴皆空,六尘即觉。返本还原,亲证妙性。譬如垢尽镜明,云开日朗。日即本具,明非外来。得无所得,获大自在。凡情圣见,两俱消亡。尚无涅槃,何有生死

至于世寿若尽,则焚其形骸者。一则恐彼亡者所作未办,身见未泯。令其豁悟真空,当下解脱。二则正欲存者了知此身,全体虚妄。力修圣道,复本心源。务于动作云为处,亲见主翁。则能自作主宰,不被此臭皮袋多方驱使。庶可以上继佛慧,下化有情。即此苦无常无我不净之幻妄身心,彻证常乐我净之真如佛性。以故无论圣凡,举皆焚化。而天下丛林,无不遵行也。当唐宋佛法盛时,士大夫家,亦多仰遵佛制,而用此法,不独唯僧为然。僧既焚化,拾其余骨,置于普同塔中,亦如丛林之海众同居。其中凡圣莫测,行位难辨。凡既附圣,亦易解脱。如苍蝇附于骥尾,不劳而得至千里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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