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觉悟佛教网 > 人物 > 汉传佛教人物 > 印光大师 > 正文

自利与利他的关系

  作者: 印光大师  来源: 未知  点击: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

背景色: 未选择

自利与利他的关系

1、然欲利他,先须自利

须知此四宏誓愿,乃三世一切诸佛誓愿之本。汝于日用举心动念,须令与此相合。若与合者,扩充令其圆满;若不合 者,断除令其净尽。然欲利他,先须自利。若非自己先出生死,何能度彼生死众生?譬如溺于海者,不能救海中沉溺之人。如来所说了生死法无量无边,唯净土一 法,下手易而成功高,用力少而得效速。若欲即生了办,舍此未由。所谓净土者,即生信发愿,念阿弥陀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也。

果能信愿真切,一心念佛,至临命终时,决定蒙佛接引,往生彼国。既得往生,则俯谢凡质,高预圣流。见佛闻法,证无生忍,神通智慧,不可思议。然后乘本愿轮,回入娑婆,种种方便,度脱众生。如观世音菩萨,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普令一切众生,同出生死,同成佛道。方可圆证自己本具之妙真如心。方可究竟契合乎菩萨四宏誓愿,与阿弥陀佛四十八愿。及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也已。《与心愿居士书》

2、不能自利,断不能大利于他

观来书,可谓发大菩提心,以期自他俱利者。然曰自利心淡,利他心切,亦有语病。不能自利,断不能大利于他,二者当以不分亲疏为是。然利他正一愿而已,自利则必须竭尽心力。则自利一边,何可以谈,而妄学大菩萨身份也。《复胡宅梵居士书》

3、自未度脱,利人仍属自利

学佛必须专以自了为事,然亦须随分随力以作功德。若大力量人,方能彻底放下,彻底提起,中下之人,以无一切作为,遂成懒惰懈怠,则自利也不认真,利人全 置度外,流入杨子拔毛不肖利人之弊。故必须二法相辅而行,但专主于自利一边。二林之语,亦不可误会。误会则得罪二林不小。二林之意,乃专主自利,非并随分 随力教人修习净土法门全废也。利人一事,唯大菩萨方能担荷。降此,谁敢说此大话?中下之人,随分随力以行利人之事,乃方可合于修行自利之道,以修行法门, 有六度万行故。自末度脱,利人仍属自利。但不可专在外边事迹上做。其于对治自心之烦恼习气置之不讲,则由有外行,内功全荒。反因之生我慢, 自以功利为德,则所损多矣。

人当自谅其力,不可偏执一法,亦不可漫无统绪。以持戒念佛,求生西方为主。遇一切人,上而父母,中而兄弟, 朋友,下而妻子、奴仆,皆以此为导,将谓非自利乎?一灯只一灯, 一灯传百千万亿灯,于此一灯,了无所损。孰得孰失,何去何从。岂待问人方了知乎。《复周群铮居士书三》

是则唯欲利人者,正成就其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适所以自害也。《药师如来本愿经重刻跋》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精华文章